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信品牌授权使用有关事项的声明

2019-12-31 09:59:11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中信集团”)是在邓小平同志支持下,由荣毅仁同志于1979年创办的。成立以来,中信集团充分发挥经济改革试点和对外开放窗口的重要作用,在诸多领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与创新,成功开辟出一条通过吸收和运用外资、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创新发展之路。中信集团现已发展成为一家国有大型综合性跨国企业集团,境内外业务涉及金融、资源能源、制造业、工程承包、房地产、信息产业等领域。近年来,中信集团在现代农业、环保、大健康、大消费等战略新兴领域积极布局,并大力推进“互联网+转型”,打造有中信特色的产业互联网,致力于成为战略引领发展、创新驱动发展、价值提升发展的国际一流综合性企业集团。2019年中信集团位居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企业排行榜第137位。

中信集团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投入大量精力遏制侵犯中信商标、字号权的违法行为,并制定《商标管理办法》等制度进行规范管理。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工商企字[1991]第34号文件亦明确指出未经中信集团授权许可,任何市场主体不得使用“中信”、“CITIC”、“CITIC图形”商标及字号。

多年来,中信集团知识产权保护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未能根本上杜绝仿冒侵权的存在,特别是个别企业在名称中擅自使用“中信”字号,冒充中信集团下属公司从事商业欺诈,甚至构成刑事犯罪。

为维护中信集团合法权益,更有效的制止仿冒侵权行为危害社会,现对本集团主要商标和企业字号的授权使用相关情况做出公示,以便社会识别监督。

一、关于中信商标

中信集团享有如下主要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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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商标已由中信集团进行全类注册,其中指定在金融服务上的“中信”、“CITIC”、“CITIC图形”等商标多次被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及各地人民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

二、关于企业字号

“中信”、“CITIC”是中信集团的注册商标,同时也是中信集团的企业字号。中信集团对下属公司在名称中使用“中信”字号实行许可管理。

三、关于授权使用

为优化公司品牌架构,规范中信品牌管理与使用,中信集团对系统内子公司使用中信品牌进行了规范,并向社会公示获授权合法使用中信字号及商标的企业名单(“正面清单”)。

中信集团将根据业务变化情况对本名单进行适时更新。未列入本名单的使用“中信”字号及商标的企业并非中信集团下属企业,或中信集团已与其终止授权关系,要求其在规定限期内(一年内)停止使用“中信”字号及商标,请社会公众识别监督。

四、关于侵权行为

中信集团严正声明:任何市场主体(含中信集团下属各级公司)未经中信集团授权,擅自使用“中信”、“CITIC”、“CITIC图形”商标及字号的行为均构成侵权,中信集团将依法追究侵权主体的法律责任,亦请相关市场主体注意核实有关情况,避免损失。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附:经授权使用中信商标及字号的企业名单(正面清单)

附件:经授权使用中信商标及字号的企业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