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

  • 公司治理
  • 风险管理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治理结构
  • 股东
  • 本公司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大型综合性企业公司,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

  • 集团党委
  • 本公司党委由9人组成,其中包括党委书记1人,副书记2人,驻中信集团纪检监察组组长1人,党委委员5人。

    公司党委主要职责包括: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政治领导责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公司党委采用党委会形式,按照“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切实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等要求,讨论和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 董事会
  • 目前,本公司董事会暂由8人组成,其中包括执行董事3人(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非执行董事4人,职工董事1人。

    董事会主要职权包括:拟订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决定公司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管理机构设置、负责人薪酬方案等,制定公司基本规章制度,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及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方案,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审议批准总经理工作报告,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请或解聘外部审计机构等。

  • 监事会
  • 目前,本公司监事会由6人组成,其中包括股东代表监事3人(监事长1人),职工代表监事3人。

    监事会主要职权包括: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 高级管理层
  • 本公司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其权责范围内的经营管理与决策事项。